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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3〕4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普通类专升本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2023年应届毕业生,且截止2023年7月3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进行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应届毕业生。
(3)在贵州应征入伍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高专学业的。
(4)不在贵州应征入伍但具有我省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5)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高专退役士兵毕业生。
2.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以下简称贫困专项计划)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类专升本报名条件;
(2)原贵州省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以原贵州省扶贫办系统数据为准)。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
(二)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5日-19日。
(三)报名办法
1.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院校报名,毕业院校负责审查考生所填报的报名信息是否准确、毕业专业是否符合招生院校的报考要求以及现场拍照等。考生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对其负责。各高职(专科)院校主动与有关本科院校建立起专升本工作合作关系,确保专升本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2.退役士兵携带身份证、户口簿、高职(专科)毕业证、《退出现役证》(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退役士兵还需携带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高职(专科)毕业院校办理报名手续,毕业院校负责审查考生报名信息是否准确、毕业专业是否符合招生院校的报考要求、现场拍照以及收集有关复印件等。
3.符合我省专升本报名条件的非我省高职(专科)院校毕业的退役士兵在贵州工商职业学院报名(贵阳市清镇职教城双桥路105号自强楼一楼教务处110室,联系电话:0851-85813365、18786107902,联系人:刘老师)。
4.所有考生都须参加专升本报名(含高职专科免试学生、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退役军人、免试文化课退役军人)。报名结束后,将有关资料报当地市(州)招生考试机构。
5.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含高职专科免试学生、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退役士兵、免试文化课退役士兵),均需按规定报名。未参加报名的考生,视为放弃免试资格。
二、政策照顾
(一)免试范围
专升本免试范围分两类执行。
1.退役军人免试入学。
(1)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入学。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退役士兵毕业生,可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升入本科院校相关专业学习。
(2)免试文化课入学。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我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有关高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申请参加专升本免试招生,需按规定报名并填报相关高校和专业志愿,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2.高职(专科)大赛获奖学生免试入学。符合《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3〕4号)规定的免试条件的高职(专科)大赛获奖学生可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入学。免试程序按黔教函〔2023〕4号通知规定办理。
(二)不在贵州省应征入伍但具有我省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但必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专升本文化考试和专业课考试,其文化分数不低于全省同科类最低文化合格分数线的80%,专业分数不低于所报考学校的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的80%。
三、考试科类
考试分文史和理工两大科类。文史类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英语和专业课;理工类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英语和专业课。各科分值均为150分,总分为450分。报考体育、艺术专业的考生可以任选一科类参加考试。
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入学的退役士兵可以不参加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免试文化课入学的退役士兵可以不参加文化课,但须按规定参加所填报专升本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满分150分;符合免试条件的高职(专科)大赛获奖学生可以不参加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
四、文化考试
(一)文化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和英语。
(二)文化考试科目参考资料。
1.英语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新编实用英语综合教程》(第五版、第二册、孔庆炎 刘鸿章主编、书号9787040527773),不考听力;
2.大学语文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大学语文》(第四版、孙昕光主编、书号9787040504392);
3.高等数学以各校所用的理工科数学教材为参考,考试范围为“一元函数微积分”。
(三)文化考试、评卷工作
1.文化考试由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安排:
2.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于4月3日将考试答题卡统一送贵州师范大学(宝山校区)评卷基地,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评卷。
(四)文化成绩划线
1.省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含退役士兵)的文化考试成绩和全省专升本招生计划数,按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划定最低文化合格分数线,文化合格分数线将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zsksy.guizhou.gov.cn/)公布。
2.考生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网址http://gkzy.eaagz.org.cn/)查询文化考试成绩,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入伍地不在我省的退役士兵须达到所报科类文化线的80%)才能填报志愿,同时参加专业考试。
五、志愿填报
(一)填报志愿时间:考生(含退役士兵、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退役士兵、免试文化课退役士兵)于4月13日00:00至15日18:00通过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网址http://gkzy.eaagz.org.cn/)填报志愿。
(二)每个批次考生只能填报1所院校1个专业志愿。符合贫困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同时填报两个批次的志愿,但两个批次志愿所填报的学校必须是同一所学校,且所填报的专业相同或专业考试科目相同的两个专业(以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若考生两个批次志愿所填报的学校不是同一所学校,或虽为同一所学校但所填报的两个专业的专业考试科目不同,则考生只能参加第二批次志愿(即普通类专升本志愿)的专业考试,所填报的第一批次志愿无效。
(三)退役士兵填报普通类专升本志愿,按实际报考情况安排招生计划。
(四)高职(专科)大赛获奖免试生只能填报市(州)本科高校。
(五)考生要根据《贵州省2023年专升本普通本科与高职高专专业类对应指导目录》《贵州省2023年专升本职业本科(贵阳康养职业大学)与高职高专专业类对应指导目录》《贵州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计划表》填报志愿,填报的专业须符合招生院校对毕业专业的要求,请仔细阅读各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按要求填报,以避免造成所填报的志愿无效。
六、专业考试
(一)专业考试(含免试文化课入学退役士兵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由各招生院校负责组织实施(命题、考试、评卷)。
(二)免试文化课入学的退役士兵须按规定参加所填报专升本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检测考生是否具备从事该职业的基础潜能,满分150分。
(三)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及免试文化课入学的退役士兵于4月18日-21日持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毕业院校证明、《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准考证到所填报的本科院校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四)各招生院校负责审核考生毕业专业是否符合所填报本科专业的报考要求,如果考生毕业专业不符合招生院校的报考要求,不得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所填报专业志愿无效。
(五)专业考试时间:2023年4月23日。
(六)各招生院校根据招生专业对考生专业的基本要求和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划定各专业(或按科类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招生院校只能选择一种划线方式),生源不足的专业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七)免试文化课入学退役士兵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不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未参加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的视为放弃考试和录取资格。
七、录取工作
(一)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和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
(二)贫困专项计划安排在第一批次录取,普通类(含退役士兵)专升本安排在第二批次录取,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入学的高职(专科)大赛获奖学生安排在第三批次录取。
(三)省招生考试院按合计总分(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招生院校按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合计总分相同,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按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院校生源不足时,各招生院校要实行专业成绩互认,专业成绩上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进行网上补报志愿,补报的专业志愿应符合招生院校对毕业专业的要求。
免试文化课入学的退役士兵按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排序、投档和录取。
(四)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第二批次普通类专升本院校,可降低专业合格分数线补报志愿。
(五)专升本免试生(高职(专科)大赛免试学生)录取工作,省招生考试院依据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审定的免试合格名单和考生志愿按规定进行录取。
(六)对于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七)已被录取的考生,由招生院校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省招委、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残联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0〕1号)规定执行。
(八)为保证招生质量,在录取过程中,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对院校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九)录取工作于5月31日前完成,考生凭准考证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网址http://gkzy.eaagz.org.cn/)查询录取情况。
八、其他
(一)录取到本科高校的专升本学生编入相应专业本科三年级组织教学。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不得转专业或转学。
(二)专升本学生享受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招收的同一专业普通本科生待遇,其学费、住宿费等执行相同标准。
(三)专升本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或修满学分者,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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